集团物委会组织开展《物资财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为有效确保各子公司严格执行《物资财产管理制度》(荣基集团制30号〔2021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物资财产管理,不断提高物资财产管理效果和水平,集团物委会检查小组于4月上旬至5月上旬对建设管桩、建诚管桩、房产、建设、物业和商业等6家旗下子公司就《物资财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行政中心和审计监察中心领导与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检查小组负责执行,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检查小组深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检查过程中,检查小组主要查看各单位物资财产计划、采购、现场、仓管和废旧物资处理等全链条管理工作记录文件资料,检查和抽盘现有物资财产管理情况,查看未执行的条款采取的补救措施,了解未执行条款的主要原因等。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子公司都比较重视制度执行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全力配合检查小组的工作。同时,各子公司能以本次检查为契机,主动检视有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检查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认真汇总检查结果,指出制度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制度执行的意见建议。同时,针对各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事项,并明确整改完成时间节点。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升了各子公司对物资财产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了各子公司在物资财产管理方面的主体责任,提升了各子公司的制度执行力。下一步,集团物委会将持续加强对各子公司的检查指导,确保物资财产管理工作效果和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集团行政部 李诗婷 查看次数: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