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湛部规2025-7

湛公积金委〔2025〕1号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现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第二次贷款额度和第一次贷款额度相同。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二、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通知自2025年7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的解读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发布时间:2025-07-04

政策原文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为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现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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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前后对比表

调整前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公积金为6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为90万元

调整后最高贷款额度:单方缴存公积金为7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为100万元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 发布时间:2025.07.09    来源:吴彩玲    查看次数:7